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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2018年上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8-08-2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地产”)始终
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2018 年上半年,公司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互动交流、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投资保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
     1、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公司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以便投
资者获得更多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决
策提供依据。公司充分发挥信息披露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信息披露委员会,
为公司信息报告、传递搭建重要桥梁,防范重大事件披露遗漏,进一步提升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在公司筹划对大悦城地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
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
公告并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方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
作及进展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公
司不断优化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明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以及各监管
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充分保护各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重组方案已获股东大
会通过。
     2、保障投资者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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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
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并请律师出席见证,提供网络投票参会渠道,方便
中小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相
关重大事项的表决权。2018 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审议 36 项议
案,其中超过半数以上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切实维
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多渠道与投资者互动沟通
     2018 年公司继续通过多渠道结合的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和沟通。2018 年
至今,公司接待机构调研 6 次,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 1 次,通过互动易平台回
答投资者问答约 70 次,接听投资者电话 200 余次,同时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设有股东问答环节,
面对面的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公司积极通过电话、传真、
邮件、网站等常规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通过积极、耐心的解释与宣贯,增加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4、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工作。对于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8 年上半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7 次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议
案,对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所有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8 年上半年独立董事共开展现场办公 1 次,深
入了解了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经营销售情况等,为其做出客观、独
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坚持现金分红
     公司在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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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回报股东。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7 月 10 日完成 2017
年度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十四年对股东予以现金分红。


     三、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和履行承诺,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增
进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信任,获取投资者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信用。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各合作企业以及公司董监高的有效沟通,
确保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能得到严格的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
情况。


     四、积极落实投资者保护行动
     公司定期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司网站、公司宣传栏等进行持续的
宣贯,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普及投资知识。
     公司定期对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总结评价,认真反思工作过程中的不足,积
极学习各监管部门发布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内容及要求,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更
加有序的开展,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
作,不断持续有效的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始终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追求,不断
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为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断努力。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