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
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提案(详见公告:2020-069)
为充分利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
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中电财务重新签署《全面金融
合作协议》,由中电财务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
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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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本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曲惠民、谢庆华、吴海、徐效臣回避了表决)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认为中电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同意将关于与中电财务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提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财务成立于1988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7.50943亿元,为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子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
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本公司
与中电财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关系。
2、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双方拟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
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G30257号《关
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09.30)充分反
映了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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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由中电财务向
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市桑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
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
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7、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本提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公 告 编 号 : 2020-070 ) 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09.30)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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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刘桂林、曲惠民、谢庆华、吴海、徐效臣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09.30)》于
2020年10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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