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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056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定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增加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当日,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发函提议将此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上述两个议案提交至公司将于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电信息持有公司股份

202,650,1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92%。董事会认为,该提案

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

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

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

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

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 2021-053),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 1 号桑达科技大厦

17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云公司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增加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 1、2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云公司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050、051)。

    议案 3、4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加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53、

054、055)。

    特别提示:

    1、议案 2、4 尚需以特别决议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云公司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增加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

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7月22日-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楼 证券

部

     信 函 请 寄 以 下 地 址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技 园 科 技 路

桑 达 科 技 大 厦 15楼 证 券 部 。( 邮 编 : 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系人:李红梅 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

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 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

  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云公司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增加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

  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