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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度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
下: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对
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一、 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出席 1 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
召开及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黄小萍            6                6                0                0
   魏   丹           6                6                0                0
   陈小佳            6                6                0                0

    本年度,我们能够按时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每次监事
会所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不存在监事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情形。

    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我们直
接、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日常经营、投资和重大决策等情况;通过阅读定期
报告、会计报表、参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不定期审计工作,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大力推动了在售地产项目的有序去化,同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
设项目按期封顶,并不断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通过夯实主业基础和
壮大主业规模,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9.68 亿元。

    本年度,我们收阅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以邮件形式转发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等
文件,并及时签署“文件收阅记录表”。我们认为,通过认真学习和阅读本年度
上述监管部门下发的所有规定、通知、通报等文件,不仅能让我们及时了解证券
市场的发展动态,熟悉规范治理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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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而且还促使我们深刻体会上市公司进行规范治理与强化
监管的重要性。我们将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
监管作用,以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 公司监事会就 2018 年度的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
及管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
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或滥用职权、损害股东
和职员利益的行为,并富有成效地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任务。

    2.审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重点审查了房地产经营活动中招投标等
业务运营情况、重大合同、重大投资、大额资金往来项目等情况。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其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4.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和日常
办公场所租赁等事项;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合理,
履行了规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利益、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 重大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贤湾“半岛小镇”项目因与当地政府水资源保护区规划调
整要求不符,淳安县人民政府拟将该项目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回、整改。
经与当地政府协商,双方同意采取股权处置、资产整合、债权债务确认及支付等
一揽子方案进行解决。本次处置,公司收取股权转让款约 4.1 亿元,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合计收回借款及利息约 5.6 亿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千岛湖生态环境
又是关乎地方长治久安和周边居民生计及其切身利益的大事,公司应予理解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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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双方以资产评估定价方式对所处置的股权、资产进行了定价,既维护公司及
公司股东权益,又妥善解决了各方关切。

       6. 关于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1)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4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2)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成就,1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7.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
包含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2)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8.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
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
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其他事项
无异议。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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