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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1-029),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以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2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
      6.00                                                  √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
      7.00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8.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
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17日(不含假日),每日9:00-11:30、

                                      3
13:30-17:00或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1 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孔庆富、赖泽娜
    联系电话:0755-83667306、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laizn@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6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
 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3.00                                         √
                 要》
    4.00         《2020年度财务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
    6.00                                         √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
    7.00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
   8.00                                            √
                 构的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


       备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
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
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