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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要提示: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
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情况
       1.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1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6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自洪,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4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马宁,200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3 家
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六)审计收费
                                      2
    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
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
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关于拟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
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专业性服务,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保持应有的
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本次续聘事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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