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董事长关于视科传媒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说明及致歉2019-04-3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关于视科传媒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说明及致歉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夏东明等 8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视科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现将视科传媒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原因说明如下:
一、视科传媒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与视科传媒原股东于2015年7月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2015年8月签订《补偿协议》,及签
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根据约定:
视科传媒原股东承诺视科传媒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3,100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6,5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800万元、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1,200万元。
二、标的公司业绩及应收账款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及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视科传媒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941.97 万元,低于承诺净
利润数 21,200 万元,完成比例为-174.25%。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视科传媒原创始人和主要经营层夏东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
施,无法正常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导致视科文化在日常经营管理、客户关系维护、
优势资源获取、业务拓展及款项回收等方面均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受上述
影响,视科传媒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37 亿元,综上所述,导致视科传媒未完成 2018
年承诺业绩。
四、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下一步,公司将努力提升团队业务水平,谋求更多优质媒体
资源,积极拓展新客户,提升公司竞争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做到开源节流,
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另外,公司也将督促视科传媒原股东及相关方根据协议的约
定,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致歉
视科传媒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尽管主要是由于公司原创始人个人突
发事件所致,本人对此仍深感自责、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
承诺 2019 年将积极推进公司各项战略的落地,加强团队整合,切实维护好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董事长: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