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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08-12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0-060
债券代码:112808           债券简称:18 海集 Y1
          112979                     19 海集 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子公
司统称为“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瑞科深圳”)近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SOEG PTE LTD(以
下简称“SOEG”)上诉状,案件随后将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安瑞科深圳于 2018 年 12 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2018)苏民初 37 号】及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 SOEG 起诉被告安瑞科深圳,请
求法院:(1)判令安瑞科深圳向 SOEG 支付股权转让余额人民币 153,456,000 元;
(2)判令安瑞科深圳向 SOEG 承担律师费损失人民币 50,000 元;(3)判令本案诉
讼费用由安瑞科深圳承担。2020 年 6 月,南通市中级法院对本案已作出一审判决,
以《民事判决书》【(2019)苏 06 民初 464 号】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 SOEG 的
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09,330 元由原告 SOEG 负担;(3)如不服本判
决,原告 SOEG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安瑞科深圳可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通市中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如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
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案件事由等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 及 2020 年 6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
的公告。

    二、诉讼的二审情况

    原告 SOEG 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
(2019)苏 06 民初 464 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判决安瑞科深圳向 SOEG 支付股
权转让余款人民币 153,456,000 元;(3)判决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安瑞科深
圳承担。安瑞科深圳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SOEG 上诉状,
案件随后将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三、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南通市中级法院对本次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安瑞科深圳就与 SOEG 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取得一审胜诉。就本次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SOEG 上
诉状,本集团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就上述诉讼并无计提拨备的准备。综上,上述诉讼事项对本
集团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