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寨新皇明公司融资4.022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0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寨新皇明公司融资 4.022 亿元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曾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公告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新皇明”)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金寨新皇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已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促进子公司债务化解,根据经营需要,现由金寨新皇明继续作为融资主体,
拟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就融资
4.022 亿元签订相关贷款协议,期限十年,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住所: 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
法定代表人: 戴宏杰
注册资本: 164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43255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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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15-01-06
分布式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及风力新能源开发、设计、
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输电、售电业
务;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咨询、设计、施工;太阳能发
电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专
经营范围:
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研发、安装、检修;
电力设备安装、维修、试验;茶叶种植、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东旭新能源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6,088,735.95 2,211,816,862.47
负债总额 543,658,330.63 542,469,460.95
净资产 1,662,430,405.32 1,669,347,401.52
资产负债率 24.64% 24.5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734,388.59 31,084,063.35
利润总额 -910,206.89 6,916,996.20
净利润 -910,206.89 6,916,996.2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2、乙方(债务人):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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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金额:人民币 4.02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是为满足金寨新皇明经营发展及业务开拓需要,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
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4,758 万元(含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的金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72%。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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