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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善达: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10-11  

						债券代码:112339                             债券简称:16 中航城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航善达”、“上市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
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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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77 号”文核准,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简称:16 中航城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12339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票面利率为
3.29%,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投资者在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3
月 1 日,以上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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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情况: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等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综合评
定,发行人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稳定。
    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进行转让。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华创证券作为“16 中航城”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19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公告了《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蛇口向
“16 中航城”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6 年 3 月 1 日,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简称“16 中
航城”,债券代码:112339),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为 5 年。中国
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作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为
“16 中航城”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截至公告日,“16 中航城”公司债券存续金额本金合计为 14.16 亿元人
民币。

    2019 年 9 月 4 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蛇口”)完成了非公开协议受让公司 22.35%股权的过户手续。过户后,招商蛇
口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22.35%的股权,原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深圳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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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公司 20.6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9 年 9 月 27 日,招商蛇口向中航国际深圳出具了《担保函》,针对中航
国际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由招商蛇口向中航国际深
圳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 中航城”债券项
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深圳公司
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国际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该担
保还款责任,招商蛇口按照以下公式向中航国际深圳承担责任:招商蛇口应承担
的金额=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金额×22.35%/(22.35%+20.62%)。按照前述
公式,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招商蛇
口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约为 7.37 亿元人民币。本担保函自招商蛇口有权审批
机构审议通过且公司 22.35%股权过户登记至招商蛇口名下之日(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起生效。担保期限为“16 中航
城”公司债券存续期及到期(2021 年 3 月 1 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创证券作为“16 中航城”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
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华创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任旷、程利

    电话:0755-883093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1061 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 A 座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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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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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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