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期限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调整融资期限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融资 2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7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融资本金余额为 24 亿元。
现经公司、民生银行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上述融资到期日进行
调整,即将融资期限延长 1.5 年,并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其他融资条款不变。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关联自然人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
及公司相关所属公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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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期限的
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张建军、方舟、臧炜、刘国升等 6 人为上
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
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股东大会
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泛海、泛海能源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卢志强、宋宏谋、李明海、张喜芳等(具体关联股
东情况以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信息为准)。
(四)其他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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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三)公司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四)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五)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
关联关系”内容。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27,025 6,681,841
负债总额 6,382,571 6,151,012
净资产 544,454 530,829
营业收入 143,321 180,441
利润总额 42,790 64,738
净利润 37,893 54,924
(九)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生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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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融资期限并适当增加担保措施,系常规
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
利益。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内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融资期限并适当增加担保措施,系
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正常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融资
主体、融资成本、融资用途等实质性变化。本次调整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行发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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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金额约为 32,088.39 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调整融资期限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民生银行申请调整融资到期日并增加担保措施,
不涉及关联交易等其他条款的实质性变化,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期限的
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 本次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融资期限并适当增加担保措施
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正常融资行为,内容合法合规。
2. 本次融资金额、融资成本等均未作调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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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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