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泛控03”2021年付息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泛控0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 泛控 03”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49116,
以下简称“20 泛控 03”、“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付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凡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含)前买入并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1 年 4 月 2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支付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7.50 元(含税)/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79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
司债券。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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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7亿元,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二)债券简称:20泛控03。
(三)债券代码:149116。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7.50%。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
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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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
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
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
将继续在第3年存续。
(十)起息日:2020年4月29日。
(十一)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4月29日。
(十二)付息日:2021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4月29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
人行使赎回权,则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9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十三)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9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
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年4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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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最新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金诚”)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
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继续列
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1】07号),东方金诚
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泛海控股主体信用等级AA+、“20泛控03”信
用等级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十五)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
2020年5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挂牌交易。
(十六)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七)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有关“20泛控03”的详情,请参阅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发行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和《泛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上市公告
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20泛控03”票面利率为7.50%,每年付息一次,每10张“20泛
控03”(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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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10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人民币75.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
(二)除息日:2021年4月29日。
(三)付息日:2021年4月29日。
四、本次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4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
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
构(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
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
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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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655
联系人:李秀红
八、相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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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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