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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飞翔)2021-04-30  

                                                                            泛海控股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

事陈飞翔。2020 年 5 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很荣幸继续

被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从而能够有机会继续为推动公司

发展、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尽绵薄之力。

    在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是独立董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也是独立董

事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履行职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本人

积极出席了年内公司组织的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如

下:

    (一)出席 2020 年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33           0          33               0             0               否

    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能够坦诚地发表意见、提出有效问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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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履行职责,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

议。

    本人对 2020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 2020 年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25          25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否

薪酬与考核
                 0           0           0         0                  否
  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时,

本人主动搜集决策所需资料,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重点关注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人事变动、高管

薪酬考核等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虑,本人未现场列席年内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认真了解公司 2020 年经营管理状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年

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人事变动等重要事项做出

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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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遵照以往惯例对年度担保额度

进行了授权,并对未在授权范围内的多项担保进行了专项审议。本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对外担保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担保风险在公

司可控范围内。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事项。本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相关董

事会会议召开前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重点监督了审议程序中的关联方回避问

题,认为公司年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系业务开展之所需,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2020 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三家境外附属公司拟开展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公司对其进行了事先授权。本人根据《公司章

程》、《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证券投资授

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证券投资业务流程、

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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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重要人事变动的独立意见

    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年内发生的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要人

事变动予以关注,认真审查了拟聘人员履历,对公司上述重要人事变

动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公司的聘

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公众舆情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政策和市场情况变化较大等因

素影响,公司境内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不畅、债务集中到期等问题凸

显,公司信息披露、公众舆情等工作面临较大压力。本人及其他独立

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公众舆情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就公众舆情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及时的沟通。

    (二)为公司转型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因转型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已控股多家金融企业,并且投资了多

个海外项目。年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国家金融监管政策

以及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变化情况,提醒公司密切跟踪政策和市场动

态,及时优化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以促进企业长远健康良性发

展。

    (三)关注公司治理、风控能力的改善与提高

    随着公司转型发展的纵深推进,公司治理结构面临更大挑战,风

控能力尤其是金融业务风控能力需要持续提升。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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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关注治理风险并不断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风控体系,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四)自身学习情况

    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再融资新规、

创业板新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陆续出台或修订。为切实履

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加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判断和意识。

    同时,本人认真阅读公司定期发布的《公司简讯》(内部刊物,

主要用于发布公司当月当季经营发展状况等)以及《上市公司监管信

息月报》等,通过参会、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现状及转型战

略实施进展等情况,力求从公司发展现状出发,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四、其他方面的说明

    2020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没

有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述职人:陈飞翔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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