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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
           偿付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

18 泛海 MTN001,债券代码:101800969)应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利息

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截至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终,发行人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

措足额偿付资金,18 泛海 MTN001 不能按期足额偿付 2021 年利息及

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一)发行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三)债券简称:18 泛海 MTN001

    (四)债券代码:101800969

    (五)发行总额:7 亿元

    (六)债券余额:7 亿元

    (七)债券起息日:2018 年 8 月 29 日

    (八)债券期限:3+2 年,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九)本计息期债券利率:8.50%

    (十)回售总金额:6.41 亿元

    (十一)应付本息金额:7.0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4.22%)

    (十二)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2021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三)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未按期足额偿付 2021 年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

的原因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境内外多轮疫情叠加

                                2
影响,公司当前面临阶段性现金流匹配问题。

    三、本期债券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暂未偿付利本息及回售部分债券本金。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积极与持有人沟通,了解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

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

程》和《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规定配合主承销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持

有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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