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9-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
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展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内容合法合规。
2. 本次融资成本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余玉苗、陈飞翔、严法善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