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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1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
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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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底,公司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已完成整
改。2020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纪检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
作。纪检审计部编制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范围、
工作任务、人员组织和进度安排。纪检审计部坚持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采用问
卷调查、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等方法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流程、高
风险领域进行内控设计与执行有效性的检查评价,揭示公司及各子公司内控问题,
形成内控评价结论。纪检审计部将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被评
价单位进行整改。公司综合内部控制工作的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
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由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最终审议通过后对
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子公
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马”)、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天马”)、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上
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电子”)、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发光”)、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
马”)、湖北长江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天马
欧洲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天马”)、天马美国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天马”)、天马
日本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天马”)、韩国天马公司(以下简称“韩国天马”)、天马
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马”),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的 99.2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营业
收入总额的 94.1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公司治
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
抵押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沟通、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研发与知识
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物流管理、
内部监督以及危机预防与处理等 23 大流程,并重点关注公司投资、采购、销售、
科研外协、生产外包、资金管理、担保、招投标、工程建设、境外资产管理等高

                               第 2 页 共 5 页
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已覆盖了公司及关键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与
关键模块,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
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同时区
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分别情形适用)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额落在如下区间: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1)错报金额≥资产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总额的0.5%;
  重大缺陷                      4)公司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
           2)错报金额≥营业
                                计和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收入总额的0.5%;
                                5)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3)错报金额≥税前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
           利润总额的10%。
                                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额落在如下区间: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1) 资 产 总 额 的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0.3%≤错报金额< 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资产总额的0.5%; 性控制;
           2)营业收入总额的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重要缺陷
           0.3%≤错报金额<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实、准确的目标;
           0.5%;               5)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3)税前利润总额的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5%≤错报金额<税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前 利 润 总 额 的 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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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金额<资产
         总额的0.3%;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错报金额<营业
         收入总额的0.3%;
         3)错报金额<税前
         利润总额的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认定标准(分别情形适用)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重大缺陷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7)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重要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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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 6 个一般缺陷。
    根据缺陷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计划,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完
成 1 个缺陷整改,还有 5 个缺陷正在进行整改。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缺陷,公司
后续仍将加强跟踪与落实,确保所有缺陷得到有效整改。2021 年,公司将继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要求,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加
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陈宏良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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