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19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1-02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分红派息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

资者查阅相关内容,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具体

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13,56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248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

普通股股利16,38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35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21,073万元。

    母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292万元、

15,569万元、13,566万元,该三年累计36,427万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72,042,336.27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 1 页 共 3 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诉求和投资回报。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 100%,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 11.67%,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
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第 2 页 共 3 页
的实际情况。据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