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0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以
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 7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
现将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熊建明先生、熊建伟先生、周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
现将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8 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熊建明先生、熊建伟先生、周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1、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2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
元整(6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该授信
额度由本公司、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使用,方大建科和方大自动化使用额度需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的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本公
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人民币,在南昌市注册成立方大(江西)置地
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西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变更宁波万达房产用途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拥有的宁波万达城市之心
4305 号和 4307 号房(面积合计 97.02 平方米)由自用改为对外出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定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
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 公 司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2015 年 7 月 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