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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专项意见2020-08-0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1、公司事前就该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客观真实, 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培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