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6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2: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董事会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 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 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核心竞争力, 公司同意由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指定的政府投资主体天 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泓公司”)向天津海吉星现金 出资 2 亿元。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注册资本由 107,067.13 万元变 更为 124,263.49 万元,公司持有天津海吉星公司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 为 86.16%,静泓公司持有天津海吉星股权比例为 13.84%。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增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天津海吉星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二)住 所:天津市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 1 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小华 (四)注册资本:107,067.13 万元 (五)实收资本:107,067.13 万元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七)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8 日 (八)经营范围: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服务;农产品 批发市场开发、建设、管理及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 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代理报关报检手续;物业 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房 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 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果品、蔬 菜、冷鲜肉、冷冻肉、分割肉批发兼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和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107,067.13 100% 现金 合计 107,067.13 100% - (十)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13 年末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总资产 117,856.77 141,213.42 166,551.12 总负债 43,267.88 48,632.54 74,054.77 归属母公司所 74,588.89 92,580.88 92,496.35 有者权益 科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 - 1,903.07 利润总额 -372.18 -3,640.47 -225.61 (十一)评估结果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天津海吉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表: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项目 增值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流动资产 29,982.69 31,248.27 1,265.58 4.22 固定资产 114,273.15 114,996.06 722.91 0.63 无形资产 16,041.04 28,472.72 12,431.68 77.50 资产总计 177,146.31 195,838.98 18,692.67 10.55 流动负债 71,305.21 71,315.94 10.73 0.02 非流动负债 3,115.54 0 -3,115.54 -100.00 负债合计 74,420.75 71,315.94 -3,104.81 -4.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725.56 124,523.04 21,797.48 21.22 《天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所涉及的天津海吉星农 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增资方案 1、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海吉星截至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定 价依据。静泓公司实际以现金出资 2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天津 海吉星的注册资本由 107,067.13 万元增加至 124,263.49 万元,公司持 有天津海吉星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为 86.16%,静泓公司持有天津海 吉星股权比例为 13.84%。 增资前后,天津海吉星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股 107,067.13 100% 107,067.13 86.16% 份有限公司 天津静泓投资发 - - 17,196.36 13.84% 展有限公司 合 计 107,067.13 100% 124,263.49 100% 备注:静泓公司实际出资中,剩余 2,803.64 万元计入天津海吉星资本 公积。 2、增资后董事会组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的董事会组成人数由 5 名变为 7 名。其中,公司委派 5 名;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通过 静泓公司各委派 1 名。董事长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3、增资后监事会组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的监事会成员组成人数由 1 名变 为 3 名。其中,公司委派 2 名;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通过静泓公司委派 1 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4、权益分享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与静泓公司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天津海吉星所产生的权益与风险。 5、静泓公司承诺不参与天津海吉星的决策、经营、管理。 四、天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天津市静海区国资委直属国有独 资企业,经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法定代 表人为孔凡明。该公司根据政府授权,采用市场化方式承担国有资产 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相关领域商业开发以及国有资本对外投 资职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海吉星本次增资事项引入当地政府投资主 体作为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天津海吉星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布 局及天津海吉星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持。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津海吉星本次增资事项引入当地政府投资 主体作为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天津海吉星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 布局及天津海吉星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持。公司审议决策本事项程 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 星增资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