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25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0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董事会分别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及《关
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蚌埠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的担
保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2、住 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砂桥村
3、成立时间: 2016 年 07 月 25 日
4、法定代表人:蒋小平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实收资本:300 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街、电商总部、城市
商业综合体及配套的居住小区;经营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设
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相关物业的销售、租赁业务;发展农产品相关
的仓储、加工、配送、网上销售及服务、会展、培训、进出口贸易(国
家限制公司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出资和持股情况: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8000 80% 300
安庆市同安实业有限公司 2000 20% 0
合计 10,000 100% 300
10、财务状况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庆海吉星资产总额为224.88
万元,负债总额为70.83万元,净资产为154.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1.5%。2016年度,安庆海吉星仍处于筹建阶段,亏损145.95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有安庆海吉星股权比例(即 80%)为安庆海吉星向同安
公司借款 1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安庆海吉星该笔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本决策生效
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安庆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有
利于安庆海吉星业务发展且风险基本可控。
二、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蚌埠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的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住 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北路 368 号
3、成立时间:2010 年 01 月 19 日
4、法定代表人:蒋小平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禁物品);货物
配送(不含运营);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的租赁;商铺销售;市场物
业管理服务;市场商品信息服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许可经营项目:市场建设开发。
9、股东出资和持股情况: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4,500 4,500 45%
深圳市贵能贸易有限公司 4,000 4,000 40%
深圳市金泰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 1,500 15%
合计 10,000 10,000 100%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蚌埠海吉星资产总额为34,107.99
万元,净资产为18,465.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86%。2015年度,蚌
埠海吉星实现营业收入3,033.58万元,净利润1,014.35万元。
未 经 审 计 ,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蚌 埠 海 吉 星 资 产 总 额 为
31,523.67万元,净资产为19,98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61%。2016
年度,蚌埠海吉星实现营业收入3,608.71万元,净利润为1,233.86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蚌埠海吉星各股东方共同按持股比例为蚌埠海吉星向深
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公司为蚌埠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 9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本决策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蚌埠海吉星各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为蚌
埠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蚌埠海吉星项目推进且风险
基本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蚌埠海吉星各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为蚌埠
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蚌埠海吉星项目推进且风险基
本可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蚌
埠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69,007.9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3.1%,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
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