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1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
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经股东推荐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刘鲁鱼先
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何伟民先生、
台冰先生、张磊先生、黄守岩先生、周文先生及陈小华先生十三人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其中,刘
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等五人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换届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
有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
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卸任;且离任董事和独立董
事,自离任生效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向离任董事致谢
1、陈少群先生因任期届满及组织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长。陈少群先生自 2003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13 年兢兢业业、
恪尽职守,承载民生梦想,部署公司“网络化战略”,开启农产品批
发市场“海吉星”时代,创导农产品流通“绿色交易”理念,揭幕共
生共赢的“大白菜+”流通生态圈,培育“幸福企业”文化,使公司
从传统农批市场脱胎换骨为现代农产品流通综合服务平台。
董事会对陈少群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其为公司
和行业发展所做的贡献深表敬意和感谢!
2、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自任职公
司独立董事以来,利用自身会计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对
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肖幼美女士和刘震国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的工作态
度,及其在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感
谢!
3、刘爱群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刘爱群先
生自任职公司董事一职以来,充分利用自身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宝贵经
验,在董事会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对刘爱群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4、万筱宁先生、陈阳升先生因任期届满及工作调动,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万筱宁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陈阳升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两位对公司战略发展、业务和经营管理都有非常深入和全面的了
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提出很多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对万筱宁先生和陈阳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以及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颖女士,1976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
经济师。曾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福
田分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
宝安区委常委,深圳市宝安区统战部长,共青团深圳市委书记、党组
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深圳市青年联合会主席,深圳市第六届市
委委员。
蔡颖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蔡颖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蔡颖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荐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蔡颖女
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蔡颖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胡翔海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央党校经济
管理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教育学院讲师,深圳市企业
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深圳市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经发
局发展处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
胡翔海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翔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胡翔海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胡翔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胡翔海先生未在公司股东
单位任职。胡翔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胡翔海先生持有农产品公司股份数量为 1,664,636 股。
3、刘鲁鱼先生,1958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信息部负责人、市场研究所副所长, TCL 通
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 2618)独立董事,中炬高新技
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72)独立董事;现任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南开大学
客座教授,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零售商业行
业协会副会长和首席顾问,深圳市物流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六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委员
会委员,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6) 独
立董事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鲁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鲁鱼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鲁鱼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鲁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4、宁钟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
授。曾任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理工大学对外科技合作
办公室主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安徽荃银高
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87)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创业与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执行
主任,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特聘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 EMBA 特聘教授,上海郑明现代物流集团郑明现代物流
研究所研究员,中华发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关学会理事,爹
地宝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2341)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宁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宁钟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宁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宁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5、张志勇先生,1954 年 11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专
业。曾任吉林省白城日报社主任,深圳金融早报社主任,证券时报社
主任、编委、副社长,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5)
独立董事,现任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160)独立董
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21)及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 监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志勇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志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6、梅月欣女士,196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讲师,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专家,深圳市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6)独立董事,深圳信隆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5)独立董事。现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内核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3)独立董事,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32)独立董事。
梅月欣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月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梅月欣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梅月欣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梅月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7、王丽娜女士,1967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曾
任浙江省诸暨市司法局公务员,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律
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现任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主任、
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新的
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三八红旗手协会副会长,深圳市
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理事,深圳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广东省律师协会
常务理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7)独立
董事,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丽娜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丽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王丽娜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丽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8、何伟民先生,1958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陕西省政府
外事办主任科员,陕西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抽纱部经理,
深圳航空公司进出口部副经理,西丽湖度假村副总经理,深圳市光明
华侨农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光侨食品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
司董事长,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市水
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何伟民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何伟民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何伟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何伟民先生未在公司股东
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何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9、台冰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管
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广东明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深圳
市龙岗区委(府)新闻信息科科长,深圳市委正处级秘书,深圳市委
督查室督查室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台冰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台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台冰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台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台冰先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台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0、张磊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
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深圳
市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深飞科技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
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
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磊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张磊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
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1、黄守岩先生,1950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
业,经济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支行行长、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工会主席。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富德保
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黄守岩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守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黄守岩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黄守岩先生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且现任富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黄守岩先生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黄守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2、周文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铁路运输管理专
业,工程师。历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辆段
总工程师,广州铁道车辆厂客车分公司筹备组组长兼生产调度处处长,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车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广深
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长、工程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周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周文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周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13、陈小华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管理专
业,经济师。历任公司秘书科科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
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陈小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小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陈小华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
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小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小华先生持有农产品公司股份数量为 448,081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