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
沙市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98%股权,以下简
称“长沙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一)贷款贴息补助
长沙公司旗下位于长沙市黄兴镇的“湖南长沙农产品物流中心”
项目被长沙市列为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2015 年,经长
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办相关主管单位批准,同意给予长沙公司
3,000 万元贷款贴息补助,长沙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收到相关款项。
按照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长沙公司核算
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2015 年度,长沙公司确认上述贷款贴息
补助金额为 1,402 万元,已计入长沙公司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日前,经长沙公司核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2016 年度,长
沙公司确认上述贷款贴息补助金额 698 万元,计入长沙公司 2016 年
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 698 万
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剩余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待以后年度发生融资费用,经核算并报有
关部门审批确认后予以使用和确认。
(二)市场外迁补贴
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执行 2015 年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计划的
会议精神,长沙市财政局于 2016 年度向长沙公司发放市场外迁补贴
600 万元,该项补贴计入长沙公司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 600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交易费减免和信息系统维护费补贴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16 年价格预警措施补贴的
批复,同意给予长沙公司进场交易费减免补贴 150 万元,信息系统维
护费补贴 160 万元,长沙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收到相关款项。预计
合计对公司 2017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 310 万元(最终以审计
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