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特此公告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 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胡翔海先生 6、 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1,086,367,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696,964,131 股的 64.018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1,086,349,0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696,964,131 股的 64.01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8,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6,964,131 股的 0.0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 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 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何伟民先生、台 冰先生、张磊先生、黄守岩先生、周文先生、陈小华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蔡颖女士获得 1,086,361,2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0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675%; 胡翔海先生获得 1,086,361,3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1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765%; 何伟民先生获得 1,086,361,1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1,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585%; 台冰先生获得 1,086,361,33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0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720%; 张磊先生获得 1,086,361,31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07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702%; 黄守岩先生获得 1,086,361,31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07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702%; 周文先生获得 1,086,361,2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0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675%; 陈小华先生获得 1,086,387,13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1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27,8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101.8006%;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 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获得 1,086,361,4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2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 份总数的 99.4855%; 宁钟先生获得 1,086,361,53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2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900%; 张志勇先生获得 1,086,361,53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2,2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99.4900%; 梅月欣女士获得 1,086,377,4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 1,118,2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100.9297%; 王丽娜女士获得1,086,361,4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102,2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99.4855%。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以上十三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道海先生、刘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 王道海先生获得 1,086,362,4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3,2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 份总数的 99.5758%; 刘劢先生获得 1,086,368,68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票数为 1,109,4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 份总数的 100.135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职工代 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凤华女士、林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完成,当选监事任期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一名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待候选人人 选确定后,另行组织监事补选的相关程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律师、黄晓静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