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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7-3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宁钟

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

事王丽娜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

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蔡颖女士、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

责人刘劢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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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79,577,508.94              475,763,481.87                       2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86,280.12                4,110,205.66                       2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027,689.96               -1,741,817.42                    -1,336.8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5,691,742.65               59,234,478.21                      196.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9                     0.0024                       2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9                     0.0024                       2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0%                     0.09%           增加 0.0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470,018,258.74           17,249,187,728.53                        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50,560,757.45            4,844,272,168.54                        0.13%

注: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
2016 年 12 月蔬菜交易区启动运营后,运营成本及招商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收到其子公司湖南绿色金典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系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溧阳
                                                                                       海吉星股权及控股子公司长沙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338,643.32 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绿
                                                                                       色金典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收
                                                                                       益。

                                                                                       主要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512,399.82 沙公司、长春海吉星、岳阳海吉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星等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7,722.6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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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4,776,53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992,819.08

合计                                                                    30,013,970.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90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   28.76%      488,038,510          0              -               -
委员会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3.03%      221,160,311          0              -               -
万能 H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2.71%      215,623,559          0              -               -
分红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2%       88,603,753          0              -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4.23%       71,833,110          0              -               -
万能 G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
                                 国有法人    1.19%       20,183,306          0              -               -
公司

                                 境内非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9%       20,183,306          0              -               -
                                  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1%       18,836,700          0              -               -

                                 境内自然
许育峰                                       1.06%       17,946,220          0              -               -
                                     人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
托银天使一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其他    0.90%       15,282,107          0              -               -
资金信托计划


                                                                                                                    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
托银天使二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其他        0.83%       14,146,973          0              -               -
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488,038,510                      人民币普通股    488,038,510
委员会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1,160,311                      人民币普通股    221,160,311
万能 H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5,623,559                      人民币普通股    215,623,559
分红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88,603,753                       人民币普通股     88,603,753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1,833,110                       人民币普通股     71,833,110
万能 G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公司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306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0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836,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36,700

许育峰                                                 17,946,220                       人民币普通股     17,946,220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
托银天使一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15,282,107                       人民币普通股     15,282,107
资金信托计划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
托银天使二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14,146,973                       人民币普通股     14,146,973
资金信托计划

                                 1、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国家
                                 股),直接持有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该两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H、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G 同属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司。
明                               3、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银天使一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银天使二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同属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东许育峰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务情况说明(如有)               17,946,220 股股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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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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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71.07%,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星联公司贸易业务量及大白菜科技公司供应链业务量增加,预付款

项增加所致;

2、本期新增应收股利1,738.72万元,主要系应收联营企业中农网公司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3、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同比增加127.95%,主要系公司下属安庆海吉星拟投资建设的“安庆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获得国家专项

建设基金,该部分基金以安庆海吉星其他股东按长期低息借款的方式提供予安庆海吉星所致;

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5.96%,主要系①公司下属深圳星联公司贸易业务量增加,成本相应增加;②广西新柳邕商铺

销售同比增加,成本相应增加;③公司下属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及天津海吉星于2016年启动运营,资产折旧与

摊销同比增加所致;

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82%,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海吉星于2016年12月启动运营,招商及开业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2.54%,主要系本期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股权及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转让其全资子

公司湖南绿色金典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收益所致;

7、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9.22%,主要系联营企业蚌埠海吉星本期商铺销售利润同比增加所

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9.97%,主要系下属岳阳海吉星、长沙海吉星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66%,主要系母公司及公司下属惠州公司、长沙公司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10、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90.17%,主要系公司下属果菜公司供港蔬菜业务量减少,税收返还减少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58%,主要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收到其子公司湖南绿色

金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所致;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47%,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星联公司贸易业务量及大白菜科技公司

供应链业务量增加,现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1.4%,主要系公司与联营企业往来款同比减少所致;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86%,主要系本期公司理财规模同比下降所致;

1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72%,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参股企业大象投资公司分红款同比减少所致;

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9.56%,主要系公司下属宁夏海吉星上年同

期收到以前年度长期资产转让款而本期无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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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本期新增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576.0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股权及控

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绿色金典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1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4.1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1.53%,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长沙公司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2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3.76%,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天津海吉星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所致;

21、本期新增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200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安庆海吉星、天津韩家墅收到其他股东长期

借款所致;

22、本期新增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68.7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小贷公司支付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溧阳海吉星3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转让方式,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

规定,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溧阳市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溧阳海吉星”)30%股权。

    报告期,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郝昀(自然人)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方,“股权转让

+代偿债务”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格为 1,950 万元(其中 30%股权挂牌价为 1,920 万元, 其余 30 万元为代偿债务款)。公司

和郝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代偿债务”合计款项 1,950 万元。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

毕,溧阳海吉星对公司的债务亦已清偿完毕。溧阳海吉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溧阳海吉星股权。

    本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影响为97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2月18日及4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绿色金典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湖南绿色金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色金典公司”)100%股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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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

方,绿色金典公司 100%股权成交金额为 3,925.26 万元,债权转让金额为 14,774.64 万元。长沙公司和湖南望新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项3,925.26万元及债权转让款项14,774.64万元。本事项应支

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本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影响为3,027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2017年1月18日及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3)民润公司资产及债务处置事项

    2013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形式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深圳市民润

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经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

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民投资”)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者。公

司、果菜公司与和民投资共同签订了《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及果菜公司委托和民投资代管

公司及果菜公司所合计持有的民润公司47.76%股权,代管期为10 年;代管期间,公司及果菜公司应向和民投资支付委托报

酬,每年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委托报酬每半年支付一次(10 万元);和民投资须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 6100 万

元债务,代偿时间具体为:首笔 3100 万元在 2014 年 2 月 17 日前付清(含 1000 万元保证金),第二笔 1550 万元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第三笔 1450 万元在 2015年 11 月 30 日前付清。(详见公司于 2014年1月2日、1月14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和民投资首笔代偿款3,100万元已于2014年1月29日到账,第二笔代偿款1,550万元已于2016年5月23日已全部到账。和民

投资原承诺第三笔代偿款1,450万元经同意延期后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但因资金紧张,和民公司仅于2016年12月21

日向公司支付第三笔代偿款10万元,并再次向公司申请延期付款,承诺原第三笔债务代偿款中剩余1,440万元共分四期还清,

第一期100万元在2017年1月23日之前还清,第二期500万元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还清,第三期340万元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

还清,第四期500万元在2017年10月31日之前还清。

    截至2017年4月10日,上述第三笔债务代偿款中,公司合计收到610万元款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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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对象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讨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类型

                                                                       1、 农产品公司旗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
                                                                       情况;
                                                                       2、 全国农批市场竞争对手的情况;
2017 年 2 月 20 日    深圳       实地调研      机构         国元证券   3、 农产品公司对批发市场布局的考虑;
                                                                       4、 我国农产品供应流通对农批市场的要
                                                                       求及电商对其的影响;
                                                                       5、 公司金融服务的情况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投资者关系信息。)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以下无正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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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仅用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署页)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       颖


                                                       2017 年 4 月 2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