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关注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人: 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刘
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任期三年,从 2013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换届选举尚未完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仍持续履职至
公司选举出第八届独立董事)。
现将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并对会议
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次)
肖幼美 7 6 1 0
刘震国 7 6 1 0
刘鲁鱼 7 6 1 0
宁 钟 7 4 3 0
张志勇 7 7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开会前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等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
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
济、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重大投
资项目、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薪酬情况、年度审计等重大事
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与公司高管及员工进行当面沟通,同
时对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调研。
四、年报审计阶段工作情况
根据 2008 年 7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独
立董事工作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履行的职责,在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阶段,我们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递交的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对公
司聘请的会计师是否具有从业资质和基本条件进行了核查。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16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幼美 刘震国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