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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2017-04-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