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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6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下午 3:30 在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王道海先生请假,委托曹宇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曹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

期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曹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

    曹宇女士,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硕士。曾任广西北海市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深圳市纪委第二案件检查室主

任科员、案件管理处副处级纪检员、市委驻深单位纪工委副书记、市直属

机关纪工委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纪委派驻第四

纪检组副组长。现任公司纪委书记。

    曹宇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曹宇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

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曹宇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曹宇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曹宇女

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曹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