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9—3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在
深圳市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到 3 人,实到 3 人,公司监事长陈跃华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关
山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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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三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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