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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0-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19-2020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 868.42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

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

剂。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

下,具体调剂如下:

    (一)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2.182 亿元调剂
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的控股子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开发”),本次调剂的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8%。调剂后,华侨城房地产为

小镇开发提供担保额度为 7.182 亿元,公司为华侨城房地产提

供担保的额度调整为 47.818 亿元。

    (二)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 亿元调剂至

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

侨城都市”),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3%。调剂后,公司为华侨城都市提供担保额度为 30 亿元,

为武汉华侨城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为 5 亿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 D

单元 7 室一楼 105 室,法定代表人为杨云飞,注册资本为 2.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

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小镇开发主要财务指标:2018 年末总资产 4.89 亿元,负债

总额 2.87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2.87 亿

元),净资产为 2.0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
润为 0.0005 亿元。2019 年末总资产 15.64 亿元,负债总额 5.6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5 亿元,流动负债 5.12 亿元),净

资产为 10.02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0.33 亿元,净利润为

0.02 亿元。

    小镇开发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二)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和谐路 1 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为刘升勇,注册资本为 6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

联产业投资等。

    武汉华侨城都市主要财务指标:2018 年末总资产 32.1 亿元,

负债总额 26.24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23.43

亿元),净资产为 5.87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

利润为-0.12 亿元。2019 年末总资产 36.22 亿元,负债总额 24.38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21.08 亿元),净资

产为 11.83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3

亿元。

    武汉华侨城都市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地产为小镇开发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按照持有小

镇开发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182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公司为武汉华侨城都市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

请发行的平安-华侨城杨春湖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投资合

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

是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

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

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

风险可控,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2 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373.7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44   %,无逾期担保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