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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9-2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7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从 2019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6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20 人,代表股份
271,742,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626,994,746 股的 43.34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 7 名股东,代表股份
271, 363,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28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04%。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盟凯律师事务所陈志谋律师、陈跃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3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 4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提案 5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 6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提案序号
                                     注1                       注1                        注1           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提案 1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提案 2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提案 3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提案 4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提案 5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提案 6     271,735,554      99.9976%       6,600        0.0024%             0       0.000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序号
                                      注2                        注2                            注2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提案 1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提案 2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提案 3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提案 4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提案 5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提案 6       17,800,262      99.9629%      6,600           0.0371%              0      0.000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盟凯律师事务所陈志谋律师、陈跃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盟凯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