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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1
 转债代码:127008       转债简称:特发转债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特发转债”将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
每 10 张“特发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
    3、除息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
    4、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
    5、“特发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 2019 年 11
月 1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9 年 11 月 1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
息”)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7008,
转债简称:特发转债),根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在“特发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
“特发转债”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期间的付息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特发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0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1940 亿元(419.4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1940 亿元(419.4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
四年 1.50%、第五年 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特发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票面利率为 0.4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
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8 年 1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未提供担保
    13、“特发转债”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2018 年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 2019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19】跟踪第【154】
号 01),维持特发信息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特发转债”第一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票面利率为
0.40%,每 10 张“特发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特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20 元;对于持有“特
发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对于持有“特发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
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1 月 1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特发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特发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特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18 年 11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
港大厦 B 栋 18 楼
    联系部门: 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 0755-26506649
    传     真: 0755-265068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