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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 田 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9-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 年 4 月 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31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1,312,751,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909%。具体情况如
                                      1
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12,667,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7.5866%;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4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股
份 4,301,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15%。(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选举孙波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童亚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职务。童亚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谨务
实,在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投资、制度建设、风险管控和规范运作等方
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此公司股东大会向童亚明先
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2,686,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
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6,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05%;反
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95%;弃权 0 股(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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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熊洁、李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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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历
    孙波,男,1972 年出生,博士。1987 年 9 月-1991 年 9 月,在武汉

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学习;1991 年 9 月-1994 年 7 月,在武汉大

学经济学院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1994 年 7 月-1996

年 9 月,任深圳市计划局综合处科员;1996 年 9 月-1999 年 3 月,任深

圳市计划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1999 年 3 月-2002 年 2 月,任深圳市计

划局综合处主任科员;2002 年 2 月-2005 年 5 月,任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综合处副处长、深圳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处副处长(2004 年 8 月)(其间

1997 年 9 月-2000 年 7 月,在武汉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研

究生班学习,2003 年 12 月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 年 5 月-2006 年

9 月,任深圳市发改局综合处处长;2006 年 9 月-2013 年 6 月,任深圳

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2006 年 9 月),兼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管理办公室主任(2006 年 11 月);2013 年 6 月-2015 年 7 月,任深圳

市福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2015 年 7 月-2019 年 1

月,任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 年 9 月-2019 年 1 月,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2019 年 1 月-至今,

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孙波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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