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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9-24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
出发,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重大经营管
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保证企业规范运营和有序发展。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无。
    (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相关规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分别对 2018 年公司各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认真审核。
对企业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报告情况,监事会均认真审核,力求保
证监事会独立意见的客观与公正。通过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的规定要求,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2018 年监事会成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召开监事会 5 次,列席董事会
会议 15 次,经营班子会议 75 次,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管理
人员任免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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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
责,努力开拓创新,注意防控风险,管理较为规范。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工作,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
了有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其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结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产”)
于 2018 年 10 月份,以人民币 106,367 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黄埔区长岭居长岭路
以南 CPPQ-A1-3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 42,445 平方米;当天
广 州 地 产 以 人 民 币 51,570 万 元 的 成 交 价 格 竞 得 增 城 区 中 新 镇 中 新 村
83103200A18048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 16,998.62 平方米。
    2、出售资产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74,362,880.85 元,其中
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建设投入 433,621,018.90 元(包括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3,358,750.60 元)、归还银行借款
1,00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440,740,000.0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861.95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874,361,018.90 元。
    (七)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8 年,公司狠抓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实,积极把握基础设施建设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机遇,创新谋划,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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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服务等业务板块各项重点工作,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再创历史新高。
    二、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经营计划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工
作计划如下: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通过参加股东
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组织
专项审计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督促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1.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探索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工作模式,在重点
下属企业建立纪检监察(监事会)机构,整合纪检监察和监事会监督力量,促进
党内监督与公司法人治理监督的有机融合。
    2.督促开展施工、地产类项目和内控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内部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督促开展选取任期超过 3 年的企业负责
人进行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对长期亏损企业、业绩大幅下滑企业及大额资产减
值企业督促开展专项审计。
    3.对招标采购、资源性资产租赁、代建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工程管理领
域、重大资源开发、参股企业管理等开展重点监督。
    4.规范要素交易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标采购信息 100%公开。
    5.督促集团及所属企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督查执行情况
及后评价情况。
    6.进一步督促规范集团资金计划管理,督促加强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资金收
入按计划完成,资金支出合理控制在计划内。
    7.督促严格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落实收支差异原因,确保资金合理有序
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保证集团经营发展需
要。
    (三)积极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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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为公司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安全规范运营提供服务,对公司经营
管理、重大决策、对外合作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沟
通和交流,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确保公司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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