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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康: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2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
至(六)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5 条“上
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
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
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
作的通知》的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
露本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规定:“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
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
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2 年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同时,公
司《2021 年审计报告》所涉“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关于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该影响能否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能否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仍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000 万元至-30,000 万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二)条的
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所涉“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关于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该影响能否消除,仍存在不
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条、第
(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2、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3、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2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