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款暨重整业绩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6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款暨重整业绩承诺履行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的内容
2016 年 3 月 24 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川化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经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与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法院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裁定批准
了重整计划。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四川能投”)等 13 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关于川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投资协议书》,四川能投作为主投资人作出业
绩承诺,保证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
低于 3.15 亿元、2018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
于 3.5 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四川
能投在相应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
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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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1-165 号)和《公司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 32,489.72 万元,业绩承诺数为 31,500 万元,实现
率为 122.39%,实现了四川能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27 号)和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18]11-169 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1-96 号)和《公司 2018 年业绩承
诺鉴证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 30,095.18 万元,实现率为 85.99%,未实现四川能投作出的业绩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
编号:2019-032 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省新能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业绩承诺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1-99 号)。
三、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投资协议书》,四川能投需
在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到承诺
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即 2019 年 5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差额
4,904.82 万元。截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四川能投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4,904.82 万元,四川能投已按照《关于川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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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重整的投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补足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差额。至
此,四川能投在公司重整期间做出的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后续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协助控股股东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业务,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银行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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