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87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9 月 30 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
能动力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
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
电气)、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明永投资)、四川省能投风
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川能风电公司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增资协
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资与认缴
(一)增资额
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 25,200 万元,各股东方按照
持股比例以现金认缴出资。
(二)现金出资认缴情况及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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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认缴出资 17,640 万元,东方电气认缴出资 5,040 万元,
明永投资出资 2,520 万元,各股东方认缴出资分两期实缴到位,实
缴期限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 15 日之前、2020 年 1 月 15 日之前。
(三)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川能风电公司股权结构不变。川能风电公司
各股东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川能动力 79,100 70% 96,740 70%
东方电气 22,600 20% 27,640 20%
明永投资 11,300 10% 13,820 10%
二、交割及工商登记
(一)各方确认,截至增资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未分配利润,
由增资后股东按照实缴股权比例享有。
(二)目标公司应在协议签署后按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工商登记
部门提交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文件。
三、违约责任
任一增资方未按照约定出资期限足额缴付增资款的,应按照
《川能风电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生效
2
增资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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