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和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12-04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和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和提名
董事候选人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和提名万鹏先
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
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万
鹏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和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总经
理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万鹏先
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聘任万鹏先生为总经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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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杨 勇 郭龙伟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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