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审查,华数集团正在积极推进浙江华数资产置入相关工作,但由于资产体量较
大、股东方较多等客观原因,相关工作完成还需要一些期限,因此将对原承诺进行延
期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以及浙江华数资产置入事项的工作进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长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安生 曹 恒 郭全中
姚 铮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