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6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谨慎的立场,
认真审阅了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及其他资料,现
就本次持股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并提交
公司工会委员会审议,会议一致同意本次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的
实施。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 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
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
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参加本次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已履行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黎 建 强 赵 嵩 正 杨 昌 伯 刘 桂 良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