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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联重科: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1-008 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 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 中联 01
证券代码:149054          证券简称:20 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 中 联 重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418 号)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

科”、“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511,209,439 股普通股股票,每

股发行价格 10.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98,999,994.63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3,3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

民币 5,145,698,107.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671 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1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文件,近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目
中联重科土方机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挖掘机械智能制
                                        731908492410666       1,000,000,000.00
械有限公司           营业部                                                          造项目
中联重科土方机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挖掘机械智能制
                                      56200188000063803       1,400,000,000.00
械有限公司       公司长沙麓谷支行                                                    造项目
中联重科股份有   交通银行长沙潇湘                                                搅拌车类产品智
                                    431101888013000837739      350,000,000.00
限公司                 支行                                                      能制造升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联重科土方机                                                                   关键零部件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6150078801800001114     1,300,000,000.00
械有限公司                                                                           制造项目
                   麓谷科技支行
中联重科股份有   北京银行长沙伍家
                                    20000013615100038963896   1,093,999,994.63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               岭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单独称为

        “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单独

        称为“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丙方”)于

        近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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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

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

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金巍锋、李子清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

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

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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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

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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