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新疆中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房产”)本次开 发建设的“绿城南山阳光”项目是公司房地产业的核心项目。作为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此次反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中化房产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中化房产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对集 中,能及时掌握其经营信息,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进中化房产“绿 城南山阳光”项目的进程,为中化房产开发工程提供反担保符合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国际实业为中化房产为本次工程提供 信用反担保。 本次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邓峰、胡本源、徐世美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