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 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制定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流程,报告期,公司认真执行内控 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详细介绍评价范围、评价依据 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照标准进行客观评定,内容真实、客观。综上所述,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经对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损失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核销的款项长 期无法收回,该应收款已按照会计准则逐年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 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应收款进行核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程序 合规,同意公司上述资产核销。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