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04-1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
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本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包括: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
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中化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7.85%,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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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98.6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五要素,分别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确定评价的内容,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等方
面。
3、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战略以及本年度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包括:企业文化、安全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开发立项、对外投资
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制度汇编》
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小组(简
称“内控自评小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的现有内控方面的制度、
表单等进行梳理和分析。
评价过程中,内控自评小组主要采取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抽样测试、
专题讨论等方法,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层面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
具体内容,填写评价工作底稿。
针对已发现的例外事项,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综合分析其成因及影响
程度,初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经复核后,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
缺陷,经各部门研究讨论后提出整改计划及建议,并按时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是指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错报的内
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其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其中财务指标值以最近一个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缺陷认定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大于或等于合并报表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 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 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3‰,小于
额 额的 8‰ 额的 3‰
8‰
定性标准: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额
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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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和财务报告相
关的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内部控制主要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
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
量分析主要以单个项目直接损失金额为判断依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结合项目的性
质、发生频率、产生直接损失的原因、索赔弥补等综合确定缺陷类型。其认定的定量标
准如下(其中财务指标值以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缺陷认定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大于或等于合并报表
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 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的 3‰,小于
额的 8‰ 额的 3‰
8‰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充性控制;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和非财务报
告相关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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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
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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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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