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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5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
业”)拟收购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港石化”)100%股权。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虹港石化将成为公司的二级
子公司。

    由于虹港石化不具有危险化学品仓储、码头服务,需要分别接受连云港荣泰
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仓储”)、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荣泰码头”)提供的仓储、码头服务;由于虹港石化位于连云港虹洋
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洋热电”)供热范围内,需要持续向虹洋热电采购
蒸汽;为了保证生产的供电稳定性,虹港石化接入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斯尔邦石化”)的 200KV 变电站,需要从斯尔邦石化采购电力;虹港石
化于经营地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有研发中心及生活区,在满足自身企业人员需求
后,将空闲区域出租给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斯尔邦石化、盛虹石化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等关联公司,收取租赁费并提供生活用水电等配
套服务,同时向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斯尔邦石化等关联公司提供生产用水等
公用工程服务。

    上述企业除虹洋热电外,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控制的企
业。虹洋热电系苏州苏震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震热电”)与连云港市人
民政府控制的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企业。苏震热电系公司实际控制

                                                                       1
人的亲属通过苏州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
如果虹港石化成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将新增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为 47,370 万元。此外,公司与虹港石化之间的 PTA 采购及虹港石化与盛虹
炼化之间的房屋租赁、水电费、污水处理等交易,2019 年度预计金额合计 352,650
万元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2、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
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期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新增    2019 年度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预计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预计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对二甲苯
                       储罐使用    市场化原
            荣泰仓储                          0.00    2,500.00    2,500.00     576.79   2,307.17
接受关联               及仓储服       则
人提供的               务
劳务
            新荣泰码   码头卸船    市场化原
                                              0.00    1,500.00    1,500.00     395.25   1,475.52
               头           服务      则

                                   以政府指
            虹洋热电   采购蒸汽    导价格为   0.00   23,000.00   23,000.00   5,856.90   21,109.37
向关联人
                                      主
采购燃料
                                   以政府指
和动力      斯尔邦石
                       采购电力    导价格为   0.00   12,000.00   12,000.00   2,468.27   10,171.61
               化
                                      主
向关联人
            斯尔邦石   采购氮气    市场化原
采购原材                                      0.00      100.00      100.00      24.68         367.66
               化            等       则
料
            斯尔邦石
                       提供生活
向关联人    化、荣泰               以政府指
                       用水、电
提供房屋    仓储、新               导价格为   0.00    1,100.00    1,100.00     179.04         610.84
                       等配套服
租赁及配     荣泰码                   主
                             务
套服务      头、石化
              集团     房屋出租    市场化原   0.00      950.00      950.00     232.78         982.80
                                                                                          2
                                    则
向关联人                         以政府指
销售燃料   荣泰仓储   销售蒸汽   导价格为   0.00      120.00     120.00      20.21       70.78
 和动力                             主

           斯尔邦石   提供生产
向关联人   化、荣泰   用水等公   市场化原
                                             0.00   6,100.00   6,100.00   1,465.95   5,174.04
提供劳务   仓储、新   用工程服      则
           荣泰码头   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
孙仁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9004095XG,注册资本:51000 万元人民
币,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399 号 3 号倒班楼 109,经营范围:液体
化工品仓储服务(涉及危化品的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所列货种经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荣泰仓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28,793.83 万元,净
资产 48,570.05 万元,营业收入 11,224.76 万元,净利润 3,490.19 万元。

    (2)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
孙仁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85543210A,注册资本:23000 万元人民
币,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399 号 5 号倒班楼 106,经营范围:在港
区内从事液体化工产品及其他货物装卸服务;交通工具饮用水供应。(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荣泰码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67,028.25 万元,
净资产 15,672.13 万元,营业收入 5,531.85 万元,净利润-67.15 万元。

    (3)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谢
晓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72604053J,注册资本:58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综合会馆 208 室,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销售;灰
渣、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的销售;热能发电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施
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须取得许可方能经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虹洋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219,124.35 万元,净
资产 106,722.47 万元,营业收入 79,222.06 万元,净利润 3,379.05 万元。
                                                                                     3
    (4)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白
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668923863,注册资本:411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四路东、陬山二路北,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涉及
危险化学品的按许可证上许可范围)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成品油除外)、煤化工
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产品(涉及危险化学
品的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斯尔邦石化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955,083.41 万元,
净资产 584,513.45 万元,营业收入 1,144,013.47 万元,净利润 30,118.41 万元。

    (5)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缪汉
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0676274307,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399 号 3 号倒班楼 407,经营范围:石油化工
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的科技研发;化工
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石化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2,880,191.11 万元,
净资产 417,935.56 万元,营业收入 2,361,961.31 万元,净利润 42,340.35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斯尔邦石化及石化集团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
朱红梅夫妇控制的企业。

    虹洋热电系苏震热电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控制的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合
资成立的企业。苏震热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通过苏州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100%的企业。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上述企业
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4
    虹港石化与上述关联企业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框架协
议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

    4、其他

    经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以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根据签订的协议,每月结算费用或一次性支付年度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9 年,虹港石化(甲方)与荣泰仓储(乙方)签订了《仓储服务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采用包罐形式有偿使用乙方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的对二甲苯储罐
3 台(30000m/台),总容量 90000 m。

    (2)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储存要求的储罐及配套基础设施、仓储、卸车及管
输服务。

    (3)对二甲苯储罐使用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使
用期限 12 个月。

    (4)年周转服务打包费用不含税价为 2,307.20 万元。

    (5)付款方式:承兑或电汇。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按月支付。

    2、2019 年,虹港石化(甲方)与新荣泰码头(乙方)签订了《码头服务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码头卸船服务,服务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限为 1 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同期自动续延。

    (2)采购价格: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并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
                                                                          5
    装卸船作业费,不含税价 18.87 元/吨;港口设施保安费:根据《港口收费
计费办法》按规定标准收取 0.25 元吨;拖轮燃油补贴费:此项费用属地方特殊
性收费,由新荣泰码头代收代缴。

    (3)付款方式:承兑或电汇。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按月支付。

    3、2019 年,虹洋热电(甲方)与虹港石化(乙方)签订了《供用热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蒸汽计价:参照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8 年 7 月 6 日所发布的《连云港市
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和(连价工〔2018〕85 号)。每月不足 3000 元汽费的,
按 3000 元/月结算(甲乙双方已协商检修或停汽时间除外)。

    (2)热费每月结算一次。

    (3)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4、2019 年,斯尔邦石化(甲方)与虹港石化(乙方)签订了《电力供应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按照电价管理有权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
向乙方结算电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
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每月结算一次(以甲方财务部门通知的月结时间为准)。乙方应在
甲方规定日期内全额缴清电费。

    (3)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有
效期届满,双方均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或者双方对合同继续实际履行,合同仍
然有效。

    5、2018 年,虹港石化(买方)与斯尔邦石化(卖方)签订了《框架采购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规则及价格

    物料名称:氮气;规格型号:高纯液氮(99.99%)槽车:预估(含税)单价:
636 元/吨。

    (2)每月定价结算一次,结算价格为卖方销售给除买方外的其他客户高纯
液氮月平均价即为买方当月结算价格。
                                                                          6
    (3)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全款。

    (4)本协议自 2018 年 8 月 1 日生效,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2019 年,虹港石化(甲方)与斯尔邦石化、新荣泰码头(乙方)分别签
订了《生产水供应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供应乙方生产水不含税价格为 1.715 元/m。

    (2)每月结算一次。

    (3)合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7、2019 年,斯尔邦石化(甲方)与虹港石化(乙方)签订了《虹港处理厂
污水委托处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单价:不含税单价为 8.63 元/m。

    (2)合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期间如国
家、地方调整有关污水排放和收费的管理办法及法规,则本合同作相应修改。

    8、2019 年 1 月,虹港石化(甲方)与荣泰仓储(乙方)签订了《公用工程
供应及污水处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不含税)单价

    生产水:1.715 元/m,蒸汽:1.05 元/t,仪表压空:0.26 元/Nm,生产、
生活污水:13.16 元/t。

    (2)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3)合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9、2019 年,虹港石化(甲方)与荣泰仓储、新荣泰码头、斯尔邦石化及石
化集团(乙方)分别签订了《虹港石化生活区、研发中心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1)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399 号的虹港石化生活
区、研发中心,租赁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房屋租金

    生活区租金:每月 660 元/间;研发中心租金:每月 25 元/平方米。如因市场

                                                                          7
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乙双方协商租赁价格。

    (3)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 2020 年 2 月 1 日前向甲方支付
2019 年生活区、研发中心租赁费。

    10、2019 年 1 月,虹港石化(甲方)与斯尔邦石化(乙方)签订了《脱盐
水供应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供应乙方除盐水的不含税价格为 9.784 元/m。

    (2)水费每月结算一次。

    (3)合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公司拟收购虹港石化而产生的。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虹港石化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
以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
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虹港石化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本次交易对虹港石化当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
前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
同意议案。

    (2)虹港石化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

                                                                        8
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虹港石化与关联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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