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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的集团: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2021-02-25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
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
础上,公司决定拟继续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持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
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
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14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按照回购数量上限10,0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40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
回购金额不超过14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1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4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0,000万股的上限数量,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股份数量达到5,000万股下限数量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及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6、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0万股和下限5,0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2021年2
月22日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0,000 万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433,048          2.36         266,433,048        3.7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75,002,619        97.64        6,775,002,619      96.22
        总股本             7,041,435,667       100.00        7,041,435,667     100.00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5,000 万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433,048          2.36         216,433,048        3.0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75,002,619        97.64        6,825,002,619      96.93
        总股本             7,041,435,667       100.00        7,041,435,667     100.00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
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的承诺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504.43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
民币664.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128.78亿元,公司
资产负债率65.72%,截至2020年9月30日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
民币220.18亿元。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140亿元,根据2020年9月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99%、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12.40%。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140亿元的股份回购
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大宗交易卖出42,867,900股,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
27,412,036股,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0,000,000股,副总
裁张小懿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50,000股,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除此之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副总裁肖明光先生和财务总监钟铮女士为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分
别有105,000份和65,000份期权未行权,第三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
2021年6月27日,肖明光先生和钟铮女士将于有效期结束前择机进行行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
序。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继续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持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
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
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4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
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及相关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
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