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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
杜丹丹女士、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
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
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拟签订《金融业务服务
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及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预计 2021 年度
与中电财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 7 亿元。
       (三)2020 年 1-10 月份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 940,066,922.6
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注册资本:280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
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
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电财总资产 2798.72 亿元,净资
产 403.98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79.15 亿元,净利润 44.57 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 100%的股权,国家电网
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电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或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金额等其他协议项下业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双方参照同
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
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
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
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
金额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中电财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业务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金融业务
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服务,本次预计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定价
原则及定价条件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
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