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金融 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出售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考虑到行业趋势和市场竞争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要求,且交易定价经多方比价产生,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回流,提高公 司财务稳健性。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杨小舟 张 巍 朱 岩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