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派林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3]120 号)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监会【2009】16 号),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
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页无正文,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晟杰             余俊仙            何   晴




                    王贤安             董作军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