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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2020-08-08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
务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在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
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唐英凯                     张   蕊                 李余利




                                                         2020 年 8 月 6 日